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:
一、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二、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三、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,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,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
四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自2026-10-26至2026-10-30。
五、联系部门及方式: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;联系电话: 0575-8516179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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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:
| # | 姓名 | 工作单位 | 最高学历 | 现从事专业 | 申报职称 | 申报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冯妙娣 | 浙江馨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| 本科 | 应急救援管理与指挥 | 工程师(中级) | 技能人才申报 |
| 2 | 鲁伟良 |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| 本科 | 应急救援管理与指挥 | 工程师(中级) | 技能人才申报 |
| 3 | 王宏坤 | 绍兴市馨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 大学本科 | 应急救援管理与指挥 | 工程师(中级) | 技能人才申报 |
| 4 | 徐勇 | 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| 本科 | 防灾减灾技术 | 工程师(中级) | 转(兼)评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