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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(试行)和《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》(试行)的通知

来源: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主题
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(试行)和《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》(试行)的通知
文号浙人社发〔2020〕49 号
适用专业
安全技术防范行业
适用级别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
附件

《实施方案》+《评价条件》.pdf